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在浙江省湖州练市长城大道东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林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799,639.67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68,642,734.98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864,273.50元;
2、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860,524.05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638,985.53元;
3、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8,4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增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3)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8年度未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服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能力,自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外部审计工作,拟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董事会提请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决定其酬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聘任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本议案尚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14:0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8)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