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13528 债券简称:长城转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8,4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799,639.67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68,642,734.98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864,273.50元;
2、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860,524.05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4,638,985.53元;
3、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8,400,000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二、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18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
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电机、电器等实现电能和磁能转换的场合,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工业基础产品。公司所从事的电磁线行业属资金密集型产业,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具有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流动资金投入较大等特点。
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上,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将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