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 证券简称:寿仙谷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部分人员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员由226人调整为157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作调整,原计划授予上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
一、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定向发行419.4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其中首次授予226名激励对象384.46万股,预留34.94万股,预留部分占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33%,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范围内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鉴于部分人员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其中首次授予人员由226人调整为157人,原计划授予前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作调整,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比例
王瑛 副总经理 410,000 9.78% 0.29%
郑化先 董事、副总经理 353,000 8.42% 0.25%
孙科 董事、副总经理 60,000 1.43% 0.04%
刘国芳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00 1.19% 0.04%
宋泳泓 副总经理 50,000 1.19% 0.04%
周承国 董事、财务总监 50,000 1.19% 0.04%
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 2,561,600 61.08% 1.83%
(共计151人)
预留部分 659,400 15.72% 0.47%
合 计 4,194,000 100.00% 3.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
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部分人
员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员由226人调整为157人,原计划授予前述人员的限制性股票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作调整。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5月3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员工权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要求。
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寿仙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专项法律顾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寿仙谷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的确定、对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