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 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 年第四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合计 181,700 股。其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562,500 份,实
际行权期为 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
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118,60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21.08%。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712,000 份,实
际行权期为 2023 年 11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
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 63,100 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 8.86%。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 65,400 份,实
际行权期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
年第四季度,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56.25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7、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
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
行权数量为 6.84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8、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
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48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
可行权数量为 56.25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9、2023 年 4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
符合行权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
权数量为 6.54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
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 71.20 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第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累计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季度行权数量 31 日累计行权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可
(份) (份) (份) 行权总量的比重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562,500 118,600 559,500 99.47%
业务骨干(148 人)
合计(148 人) 562,500 118,600 559,500 99.47%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第三个行权期 2023 年第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累计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季度行权数量 31 日累计行权数量 第三个行权期可
(份) (份) (份) 行权总量的比重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 712,000 63,100 63,100 8.86%
业务骨干(144 人)
合计(144 人) 712,000 63,100 63,100 8.86%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第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累计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季度行权数量 31 日累计行权数量 第二个行权期可
(份) (份) (份) 行权总量的比重
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 65,400 0 23,300 35.63%
(44 人)
合计(44 人) 65,400 0 23,300 35.63%
注:(1)鉴于公司有部分激励对象未在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合计 3,000 份股票期
权的注销手续。
(2)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
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可行权人数为 148 人,2023 年第四季度共有
47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可行权人数为 144 人,
2023 年第四季度共有 23 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
可行权人数为 44 人,2023 年第四季度激励对象未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
(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 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 181,700 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自主行权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