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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瑞芯微: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47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1、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1.65 元/份调整为 61.40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0.15 元/股调整为 29.90 元/股;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64.93 元/份调整为 64.68 元/份;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1.79 元/股调整为 31.54 元/股。

    2、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20.19 元/份调整为 119.94 元/份;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59.67 元/股调整为 59.42 元/股。

    3、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71.75 元/份调整为 71.50 元/份;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9.86 元/股调整为 39.61 元/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39.86 元/股调整为 39.61 元/股。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分别取得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相关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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