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2-02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5 人;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56 人。
限制性股票拟解除限售数量:27.03 万股,占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股本总额的 41,725.12 万股的 0.06%。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84 万份,行权价格为 65.78 元/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
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分别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
间为 2020 年 9 月 4 日至 2020 年 9 月 13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15 日披露了《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87.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3.00 元/份,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9.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1.50 元
/股。
7、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预留权益的授予登记手续。预留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25.2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6.28 元/份,预留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90 万股,授予价格为33.14 元/股。
9、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鉴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的 21.40 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10、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授予价格 63.00 元/份 66.28 元/份
实际授予数量 187.50 万份 25.20 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48 人 49 人
2、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部分权益授予
授予日期 2020 年 9 月 21 日 2021 年 1 月 28 日
授予价格 31.50 元/股 33.14 元/股
实际授予数量 359.80 万股 92.90 万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49 人 59 人
二、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根据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止。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预留授
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序号 可行权/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2 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21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限制性股票第一 2,718,602,121.55 元,较 2019 年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 同期增长 93.12%;公司 2021 年
3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净利润为 716,735,269.15 元(未
率不低于 21%;(2)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扣除激励成本),较 2019 年同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 增长 250.13%。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均达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
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行
权/解除限售的比例:考评结果 A,标准系数为
100%;考评结果 B,标准系数为 100%;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