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瑞芯微
股票代码: 603893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 幢 7 层 718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 幢 7 层 718室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备查文件...... 14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瑞芯微、上市公司、公司 指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港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楼宇光
注册资本 9,87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 2014 年 9月 26 日至 2024年 9 月 25日
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注册地址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 2号 52 幢 7层 718 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 1号中国职工之家 C 座 21层
邮政编码 100045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 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
比例 草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大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在大基金的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职务
留权
楼宇光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长
丁文武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总裁
唐雪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严剑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杨鲁闽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程驰光 男 中国 武汉 否 董事
范冰 男 中国 北京 否 董事
王文莉 女 中国 上海 否 董事
林桂凤 女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会主席
蒋道振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贾浩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高洪旺 男 中国 北京 否 监事
宋颖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徐倩 女 中国 北京 否 职工监事
张春生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黄登山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韦俊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彭红兵 男 中国 北京 否 副总裁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大基金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已发行
股份的情况如下:
1、截至 2021 年 11月 8日,除瑞芯微外,大基金直接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47%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15%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2%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98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9.14%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7.08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48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07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4.00 %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10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2.62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15.13 %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6.6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22.86%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0.30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7.76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8.57 %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 5.46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5.82%
2、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大基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
公司及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名称 上市地点 持股比例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港交所 7.57 %
国微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港交所 9.37 %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港交所 15.30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15.15 %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含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大基金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大基金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7),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