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1-012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选举方赛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
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及行权时间/解除限售时间进行修订,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确保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加速行权或提前解除限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等待期/限售期、行权时间/解除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因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 61 名激励对象均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61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 月 28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0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25.6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6.28 元/份;向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2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3.14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