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0-018
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4,707,014.67 元,其中,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3,370,266.38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337,026.64 元后,2019 年当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92,033,239.74 元,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84,634,432.25 元,资本
公积 709,181,745.72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44,298,000.00 元。
上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412,280,000 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和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因素提出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