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89,866,393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9,060,992
元。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89,866,393 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39,060,992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89,866,393 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39,060,992 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