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 证券简称:春秋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陆秋萍女士、熊先军先生、张振杰先生、魏晓锋先生、王海
斌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8,562,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陆秋萍女士、熊先军先生、张振
杰先生、魏晓锋先生、王海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
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0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4756%。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何时、以何价格、以及是否减持,将视实施
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陆秋萍女士、熊先军
先生、张振杰先生、魏晓锋先生、王海斌先生的 《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IPO 前取得:1,150,000 股
陆秋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374,000 0.87%
其他方式取得:1,224,000 股
IPO 前取得:400,000 股
熊先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04,000 0.33%
其他方式取得:504,000 股
IPO 前取得:1,490,000 股
张振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045,400 1.11%
其他方式取得:1,555,400 股
IPO 前取得:720,000 股
魏晓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31,200 0.56%
其他方式取得:811,200 股
IPO 前取得:300,000 股
王海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08,000 0.26%
其他方式取得:408,00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区间 源 原因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3/16~ IPO 前取得以 自身资
陆秋萍 300,000 股 0.1095% 2020/9/11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超过:300,000 股 增股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3/16~ IPO 前取得以 自身资
熊先军 226,000 股 0.0825% 2020/9/11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超过:226,000 股 增股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3/16~ IPO 前取得以 自身资
张振杰 400,000 股 0.1460% 2020/9/11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超过:400,000 股 增股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3/16~ IPO 前取得以 自身资
魏晓锋 200,000 股 0.0730% 2020/9/11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超过:200,000 股 增股本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 2020/3/16~ IPO 前取得以 自身资
王海斌 177,000 股 0.0646% 2020/9/11 按市场价格 及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超过:177,000 股 增股本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陆秋萍女士、熊先军先生、张振杰先生、魏晓锋先生、王海斌先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
司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
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
上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
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