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4-028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18,413,234.35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1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19,029,36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9,515,194.9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 4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1 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 109,515,194.9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将支出 109,515,194.96 元,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