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1-03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9 号金隅大厦五层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22,740,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2.181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
副董事长徐姗娜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刘加文、黄澄清、俞明轩因工作安排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杨庆兵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裁陈宇先生、
财务总监任劼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2,702,745 99.9882 37,955 0.01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322,702,745 99.9882 37,955 0.0118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刘健先生
3.01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22,659,551 99.9749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钱彤先生
3.02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22,659,551 99.9749 是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周红军女
3.03 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22,659,551 99.9749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杨庆兵先
3.04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322,659,551 99.9749 是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4、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王建先生
4.01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22,689,403 99.9841 是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关于修订<
1 新华网股份有 5,229,525 99.2794 37,955 0.7206 0 0.0000
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
健先生为公司
3.01 第四届董事会 5,186,331 98.4594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钱
彤先生为公司
3.02 第四届董事会 5,186,331 98.4594 0 0.0000 0 0.0000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周
红军女士为公
3.03 司第四届董事 5,186,331 98.4594 0 0.0000 0 0.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
庆兵先生为公
3.04 司第四届董事 5,186,331 98.4594 0 0.0000 0 0.0000
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
建先生为公司
4.01 第四届董事会 5,216,183 99.0262 0 0.0000 0 0.0000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丘汝、彭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