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1-0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六期产品
421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10 月 28 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
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
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到期赎回了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152.50 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实际年 收益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收益
认购方 化收益 金额 起止日期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类型
率 (万元)
2021 年对公结
2021 年 3 月 30
银行理 构性存款挂钩 保本浮动收
新华网 光大银行 20,000 3.05% 152.50 日至 2021 年 6
财产品 汇率定制第三 益型
月 30 日
期产品 489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通过进行
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是否
受托 金额 预计年 预计收 结构 参考年
产品 产品 收益 构成
认购方 方名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益金额 化安 化收益
类型 期限 类型 关联
称 元) 率 (万元) 排 率
交易
2021 年对公
银行 结构性存款 1.00%/ 50.00/ 保本浮 1.00%/
光大 无
新华网 理财 挂钩汇率定 20,000 3.20%/ 160.00/ 90 天 动收益 3.20%/ 否
银行
产品 制第六期产 3.30% 165.00 型 3.30%
品 421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
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上述银
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本次委托理财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1 年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汇率定制第六期产品 421
(2)产品代码:2021101045954
(3)产品性质: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4)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
汇率
(5)产品期限:90 天
(6)金额:20,000 万元
(7)产品起息日:2021 年 06 月 30 日
(8)产品到期日:2021 年 09 月 30 日
(9)本息付款保证及违约责任: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及时支付公司相关收益,并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光大银行及公司双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有违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合同签署日期:2021 年 06 月 29 日
(11)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资金投向:该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光大银行(证券代码:60181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37,371.04 432,143.80
负债总额 136,867.12 133,359.91
净资产 300,503.91 298,783.89
项目 2020 年 1-12 月 2021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86.41 -15,520.19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146,135.48 万元,委托理财支付
金额为2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13.6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
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