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37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稳鑫 1 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91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 年 10 月 29 日,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
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
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到期赎回了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 5,000 万
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 44.25 万元。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如下:
受托 实际年 收益
产品 产品 金额 收益
认购方 方名 化收益 金额 起止日期
类型 名称 (万元) 类型
称 率 (万元)
“珠联璧合
-季稳鑫 1 2020 年 4 月 保本保
南京 银行理
新华网 号”保本人 5,000 3.55% 44.25 14 日至 2020 证收益
银行 财产品
民币理财产 年 7 月 14 日 型
品
二、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5 号文《关于核准新华
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51,902,93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总
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37,192,297.8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
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以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共计人民币 57,306,611.74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379,885,686.1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到位,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01520010 号验资报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认购方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名称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银行理财 “珠联璧合-季稳鑫1号”
新华网 南京银行 5,000 3.35%
产品 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预计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收益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关联交易
(万元)
保本保证
91天 无 3.35% 41.76 否
收益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珠联璧合-季稳鑫 1 号”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金额:5,000 万元
(4)产品起息日:2020 年 07 月 15 日
(5)产品到期日:2020 年 10 月 14 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07 月 14 日
(7)支付方式:网银转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均为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性资产。其中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同业存款、同业拆借等。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保证收益型,存款到期后申购和赎回,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间,公司与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人南京银行(证券代码:60100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19,810.65 402,374.88
负债总额 123,455.00 112,404.36
净资产 296,355.65 289,970.52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99.03 -7,290.88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 214,231.74 万元,本次委托理财
支付金额为 5,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2.3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委
托理财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浮动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19 年 10 月 29 日,新华网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