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城地股份”)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股份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
资产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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