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 2799 弄 上海新虹桥凯
悦嘉轩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4,625,26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4.427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张秀琬女士主持,公司董监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疫情防控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
会议。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董事郑慧明先生、苏嬉萤女士、陈兴梅女士、
肖淼女士、黄彦达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监事杨子旗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3、董事会秘书沈慧女士现场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张乙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汉
明先生、财务总监朱蓓芹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1.01 选举张秀琬女士为第四 154,306,697 99.793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郑慧明先生为第四 154,306,678 99.793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苏嬉萤女士为第四 154,306,678 99.793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兴梅女士为第四 154,306,666 99.7939 是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肖淼女士为第四届 154,306,652 99.7939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沈慧女士为第四届 154,306,647 99.7939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2.01 选举王名扬先生为第 154,306,692 99.7939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彦达先生为第 154,306,694 99.7939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世铭先生为第 154,306,690 99.7939 是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
3.01 选举杨子旗先生为第四 154,306,662 99.7939 是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李彦先生为第四届 154,306,670 99.7939 是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选举张秀琬女士为第四 2,870,692 90.011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郑慧明先生为第四 2,870,673 90.0105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苏嬉萤女士为第四 2,870,673 90.0105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陈兴梅女士为第四 2,870,661 90.010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肖淼女士为第四届 2,870,647 90.0097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沈慧女士为第四届 2,870,642 90.0096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 选举王名扬先生为第四 2,870,687 90.0110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彦达先生为第四 2,870,689 90.0110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王世铭先生为第四 2,870,685 90.010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1 选举杨子旗先生为第四 2,870,657 90.0100
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李彦先生为第四届 2,870,665 90.0103
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2、 议案 1、2、3 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各子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
决,均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郑伊珺、孟营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