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5 证券简称:吉祥航空 公告编号:临 2022-023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无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均瑶健康(605388)、阿拉丁(688179)、吉祥航空(603885)等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蔡斌,2007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2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 年 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
质量控制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静瑜,2017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业,2021 年 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西藏珠峰(600338)、吉祥航空(603885)等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 2022 增减%
财务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60.00 160.00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0.00 50.00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其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