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3-007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姓名:阮喆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 9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张林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会英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1 月开始在中汇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质控复核;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本期审计收费预计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7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7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 万元。
2023 年度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年度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履职条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对其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组成人员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聘任事项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