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30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361,49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692,149,095.40 元。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 1,668,459,008.06 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
币 23,690,087.34 元)。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由中信证券汇入公司
在 交 通 银 行 上 海 浦 东 分 行 营 业 部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310066580013001747883 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 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25,445,740.25 元(其
中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1,416,379.41 元 , 不 含 税 发 行 费 用 为
24,029,360.8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6,703,355.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55 号《验资报告》。
公 司 收 到 中 信 证 券 缴 纳 的 筹 资 资 金 净 额 人 民 币
1,668,459,008.06 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 772,615.64 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
1,755,652.91 元 的 差 异 , 系 公 司 以 自 有 资 金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983,037.27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7,686,392.42元。
(二)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购买的产品期限不得
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
均已赎回,并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JN13-B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0,200.00
2 ZH13-A 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27,550.00
3 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73,600.00
4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52,000.00
合计 173,35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投资产品期限在可用
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方式
1、 投资品类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产品发行机构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 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具体实施事宜。
3、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定期与商业银行沟通比价,根据各商业银行的产品价格及其他服务,报财务总监批准并按公司“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流程后,适时选择、调整合作银行和产品;
3、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