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0-014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事实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12%,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
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1,578,569.1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3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0,586,50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61,084.92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12%。
如在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0,337,894.22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1,578,569.12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161,084.92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
原因说明如下。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随着国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的持续发展,互联网行业对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的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大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互联网、云计算行业发展进入快速通道,未来对数据中心需求也将随之继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拓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1、为顺利推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持续需要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及预计收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 ZH13 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18-037 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投资 JN13 等数据中心项目的公告》(编号:2020-011 号)。
2、为积极推动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有效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后续公司解决方案业务发展需资金支持。
3、公司所属互联网、云计算行业未来发展迅速,对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仍需持续加强数据中心资源储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9 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3 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