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ST 南卫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卫股份”)控股
股东李平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3,4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任卫国,转让价格为 4.27 元/股,转让总价(含税)
共计人民币 99,918,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李平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40.63%减少至32.63%,
李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永平先生、李永中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 46.69%
减少至 38.69%。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李平先生的通知,李平先生与任卫国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平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3,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8%)以每股 4.27 元的价格转让给任卫国,转让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 99,918,000 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平 无限售流通股 118,841,048 40.63% 95,441,048 32.63%
李永平(一致行动人) 无限售流通股 9,639,338 3.30% 9,639,338 3.30%
李永中(一致行动人) 无限售流通股 8,080,029 2.76% 8,080,029 2.76%
合计 136,560,415 46.69% 113,160,415 38.69%
任卫国 无限售流通股 0 0% 23,400,000 8%
合计 0 0% 23,400,000 8%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姓名:李平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204211961********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农场二新村**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农场二新村**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受让方
姓名:任卫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729301972********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黄金**小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万科金域中心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李平
乙方(受让方):任卫国
(二)转让股数、每股转让价格及股份转让款
1、转让股数:甲方拟转让股份数为 23,400,000 股,即总股本约 8%股份。
2、每股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27 元/股。
3、股份转让款:人民币 99,918,000 元。
(三)支付安排
1、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50,000,000 元;
2、在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49,918,000 元。
(四)标的股份交割及过渡期安排
1.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标的股份对应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享有。
2.过渡期内,标的股份由甲方管理,甲方不得就标的股份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担保、优先权、第三人权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它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则乙方每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0.0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且应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李平先生。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四)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