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就 2021 年 12 月 10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李平先生、项琴华女士、庄国平先生、周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被提名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许敏先生、李媛女士、吕腾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安徽普菲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常桂华、李媛、吕腾飞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