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编号:2020-082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970万股的 2.4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卫股份”、“公司”或 “本公司”)
上市日期:2017 年 8 月 7 日
注册地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果香路 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97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平
经营范围:二类 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制造;贴剂、贴膏剂的制造、中药提取;一类基础外科手术器械、物理治疗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制造、销售;救生救援装备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织布;日用品、运
动用品及运动护具的研发、制造、销售;一类、二类医疗器械仪器、化妆品、户外应急器材、安防器材、防护用品、服装、鞋帽、携行具、箱包、通讯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直升机救援模拟训练系统、激光模拟射击系统、自动报靶系统、射击分析系统的技术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训练场地设计和系统集成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李平,董事李永平、吴萍、李菲、项琴华、庄国平,独立董事常桂华、李媛、吕腾飞。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吴国民(职工监事),监事刘锡林、胡彩英。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5 人,分别是:总经理李平,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菲,副总经理庄国平、吴亚芬,财务总监项琴华。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总资产(元) 869,601,971.34 845,813,968.47 822,964,834.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4,157,337.40 556,725,473.98 531,813,887.73
营业收入(元) 491,688,011.57 479,823,815.86 488,708,74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8,051,595.53 39,250,119.36 47,601,367.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084,715.39 21,483,869.91 45,380,362.41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994,069.13 52,749,493.03 49,236,926.06
主要财务数据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3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4 0.13 0.27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2 7.21 13.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4.13 3.95 12.98
资产收益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作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970 万股的 2.49%。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总股本比
例(%)
李菲 董事、董事会秘 210 38.32 0.96
书、副总经理
吴亚芬 副总经理 20 3.65 0.0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8 58.03 1.45
(共 28 人)
合计 548 100 2.49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六、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2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7.2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6.88
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每股
7.19 元。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二)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