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0 证券简称:南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0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73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和股东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293,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6,617,924.53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382,075.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5713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截至 2020/6/30 日募集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入额 资金已投入额
新建医用胶粘敷料生产项目 18,138.21 18,138.21 17,805.59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 7,500.00 7,500.00 31.51
(三)委托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华夏银行慧盈人民币单
位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书,具体情况如下:
1、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期限 73 天。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额(万元)
华夏银行
结构性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 1.54%-3.15%
股份有限 1,000 3.08-6.30
存款 款产品 之间
公司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保本浮
73天 动收益 - - - 否
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控制安全性风险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所投资产品
均满足保本要求,且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
另外,公司财务部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等,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HY20232659
产品挂钩标的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 AU2012(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产品风险评级 本产品为稳健型产品
产品期限 73 天(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投资及收益币
人民币
种
产品所属类型 结构性存款
产品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发行范围 指定区域
发行规模下限 1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16 日-2020 年 7 月 16 日(含)
募集期
(募集期最后一日 17:00(含)后不可认购)
募集期结束,如本产品募集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者市场发生
重大变化,华夏银行无法或者经其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
提供本产品;或者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无法按
产品不成立 照本说明书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的,华夏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如本产品不成立的,华夏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通过销
售人员通知投资者,并于原定成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已募集资金及自
认购申请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的利息一并退回投资者签约账户。
成立日 2020 年 7 月 17 日,本产品自成立日起计算收益
结算日 2020 年 9 月 24 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于当日确认
2020 年 9 月 28 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
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到期日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 22:30 至 24:00
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观察期 从成立日起至结算日的每个交易日,包含首尾两日
1、期初价格:成立日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2、结算价格:结算日当日的挂钩标的收盘价格
3、执行价格 1:期初价格×110%
产品结构要素
4、执行价格 2:期初价格×80%
5、障碍价格:期初价格×113%
6、观察期:成立日(含)至结算日(含)间的所有交易日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 1.54%至 3.15%之间(详见“产
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
执行价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15%
预期年化收益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
率 格 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05%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
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05%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
价格小于执行价格 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认购起点金额 机构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 1000 万元,以 100 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募集期内,客户可对已经提交的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具体规定如下:
1、客户对认购交易进行撤销,其投资资金实时划至投资者签约账户。
认购交易撤销 2、客户对本产品进行多笔认购时,只能每笔认购交易单独进行全额撤销,
且撤销后客户剩余认购金额合计不得低于认购起点金额。
3、募集期最后一日 17:00(含)之后不能进行撤销。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品的投资
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产品的收
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户不接受
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终止并办理相关手
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