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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永悦:永悦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6-28

ST永悦:永悦科技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ST 永悦        公告编号:2024-070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

    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将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5204.56 万元及后期产生
      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6 月 27 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科技”、“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长远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的现况,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次日作为募投项目结项的基准日。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 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6.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300.0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 3,089.62 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10.3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51ZA001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5,204.55 万元,其中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04.55 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104802  30,026,576.1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78888999      815,623.5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117326  21,115,877.6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      32050173763600002701      87,470.06

                合计                  ——                    52,045,547.38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丰无人科技
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32,780.2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18,818.34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实施。
    (二)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向“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投入募集资
金 3,791.6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已累计投资金  投资收益、利息  募集资金余  投资进
                投资金额        额          收入等          额        度

大丰无人科技      18,818.34      3,791.60          177.81    15,204.55  拟结项
产业园项目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募集资金余额 15,204.55 万元,包含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0,000.00 万元。

  “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32,780.29 万元(含场地投入
19,499.76 万元,机器设备 5,968.0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312.44 万元),其中拟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8,818.34 万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合计投入募
集资金 3,791.60 万元,其中场地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3,700.00 万元,机器设备使用募集资金 91.60 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直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原因

  “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无人机生产线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已完成,具备一定的无人机生产能力和金属配件产品加工能力,原计划的配件生产线及研发楼二&三未开建,募投项目涉及的场地购买合同未执行完毕。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自有资金2,000.00万元向江苏明升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升”)支付“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购置进度款,该笔交易对应的《资产转让协议》尾款剩余 5,500 万元尚未支付,房产土地产权尚未转移,当前公司正在与江苏明升协商合同后续执行或变更计划,该事项后续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入。

  前期,公司无人机业务重要合同在履约过程中解除或产生纠纷;当前公司受到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等事件影响,新的无人机订单获取能力不足,未来无人机业务的市场拓展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考虑,为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当前“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不宜再继续投入,公司拟终止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并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后续,公司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积极拓展订单。

    (二)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资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管理层拟将“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本次结余募集资金共计 15,204.55 万元,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 5,204.55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届满,5,000 万元暂时补流期限已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届满。2024 年 6 月,
上市公司未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将 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于 6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延期归还,并于 6 月 11 日发布《关于延期
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近期公司股票仍处于其他风险警示,融资能力受限,因此公司经审慎研究,为保证正常经营,拟将“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不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补充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五、相关决策程序和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27 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次日作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准日。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所做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恶意侵占募集资金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及对投资者风险提示如下:

  1、“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无人机生产线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已完成,具备一定的无人机生产能力和金属配件产品加工能力,募投项目涉及的场地购买合同未执行完毕,原计划的配件生产线及研发楼二&三未开建。前期,上市公司无人机业务重要合同在履约过程中解除或产生纠纷;当前上市公司受到信息披露违规、资金占用等事件影响,新的无人机订单获取能力不足,未来无人机业务的市场拓展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是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妥善处理“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后场地购买合同执行或变更事项。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 )》 等 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永悦科技拟将结项后结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5,204.5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其中 1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应在期限届满前偿还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6月 8 日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到期未及时归还,以及本次决议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均不符合相关规定。

  3、“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上市公司保障股东参与决策的权利,及时公告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4、2024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达的《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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