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ST 永悦 公告编号:2024-065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62,15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3%;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61,50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98.94%;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 17,659,5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28.41%。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控股股东江苏华英的股份后续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存在被冻结的情况,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股份
冻结股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
股东名称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份数量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原因
比例 比例 售股
江苏华英 17,659, 28.41% 4.90% 否 2024 年 6 2027 年 江苏省盐城 司 法
企业管理 500 股 月 13 日 6 月 12 市大丰区人 冻结
股份有限 日 民法院
公司
17,659, 28.41% 4.90% 否 2024 年 6 2027 年 江苏省盐城 司 法
合计 500 股 月 13 日 6 月 12 市大丰区人 冻结
日 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江苏华英企业管理 62,159,500 股 17.23% 17,659,500 股 28.41% 4.9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2,159,500 股 17.23% 17,659,500 股 28.41% 4.90%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本次司法冻结事项系控股股东对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
股份到期未回购,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向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
人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
30,000,000.00元、一般债务利息545416.67元、违约金1545000.00元、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迟延履约金)及执行费人民币99490.00元一案引发。
2、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已于2024年4月15日归还了全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和利息,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披露了相关信息。
3、目前公司日常运行和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目前控股股东正在协调处理相关风险,积极应对流动性压力。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持股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4、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控股股东江苏华英的股份后续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