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永悦科技”)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用账户对该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不含利息收入)
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 32,780.29 18,818.34
研发中心项目 4,975.75 4,533.59
合 计 37,756.04 23,351.93
注:研发中心项目已于2020年结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及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已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到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到期不能归还募集资金的风险,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五、审议程序及合规性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承诺若募集资金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审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