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总经理兼董事陈志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4,87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40%;副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
书兼财务总监朱水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副总经理、董事徐伟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1,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7%;监事王清常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4,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4%。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志山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16,480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4,008,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并遵
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
交易减持不超过 4,008,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并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朱水宝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2,500 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
徐伟达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5,000 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
持有股份总数的 24.7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
王清常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1,000 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
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4,910,000
陈志山 5%以上第一 34,874,000 17.4% 股
大股东 其 他 方 式 取 得 :
9,964,00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150,000 股
朱水宝 高级管理人 210,000 0.1% 其他方式取得:60,000
员 股
IPO 前取得:100,000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40,400
徐伟达 高级管理人 141,400 0.07% 股
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1,000 股
董事、监事、 IPO 前取得:60,000 股
王清常 高级管理人 84,000 0.04% 其他方式取得:24,000
员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情况:上述减持主体自
认购公司股份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原
持数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称 持比例 减持期间 来源 因
(股) 区间
陈志山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19/9/30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8,016,48 4% ~ 价格 资本公积转 求
0 股 不 超 过 : 2020/3/27 增股本所得
4,008,240 股
大宗交易减持,
不 超 过 :
4,008,240 股
朱水宝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19/9/30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52,500 股 0.026% ~ 价格 资本公积转 求
不超过 : 52,500 2020/3/27 增股本所得
股
徐伟达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19/9/30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35,000 股 0.017% ~ 价格 资本公积转 求
不超过 : 35,000 2020/3/27 增股本所得、
股 集中竞价交
易取得
王清常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2019/9/30 按 市 场 IPO 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
21,000 股 0.01% ~ 价格 资本公积转 求
不超过 : 21,000 2020/3/27 增股本所得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股东陈志山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自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0%。如根据本人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若本人在公司上市后持有 5%以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公司股票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公司股东朱水宝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陈志山先生、朱水宝先生、徐伟达先生、王清常先生根
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