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8 证券简称:武进不锈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董事
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一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5,9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财务总监王锦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64,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副总经
理吴方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55,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周志斌先生、刘一鸣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
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 626,423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若发生
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收到周志斌先生、刘一鸣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
敏先生《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周志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00,000 0.15% IPO 前取得:258,682 股
其他方式取得:341,318 股
刘一鸣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985,942 0.25% IPO 前取得:386,931 股
其他方式取得:599,011 股
王锦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64,545 0.12% IPO 前取得:128,013 股
其他方式取得:336,532 股
吴方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55,210 0.11% IPO 前取得:232,250 股
其他方式取得:222,960 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元/股) 露日期
周志斌 100,000 0.02% 2020/3/12~ 7.57-11.425 2020-2-20
2020/9/7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持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称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方式 期间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原因
区间
公司首次公开发
竞价交易减 行股票并上市前
周志斌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2021/3/17~ 按市场 已持有的股份、 个人资
150,000 股 0.04% 150,000 股 2021/9/12 价格 公司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增股本实施完成
后取得的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
已持有的股份、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7~ 按市场 公司资本公积转 个人资
刘一鸣 246,485 股 0.06% 持,不超过: 2021/9/12 价格 增股本实施完成 金需求
246,485 股 后取得的股份、
2018 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
王锦蓉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7~ 按市场 公司首次公开发 个人资
116,136 股 0.03% 持,不超过: 2021/9/12 价格 行股票并上市前 金需求
116,136 股 已持有的股份、
公司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实施完成
后取得的股份、
2018 年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
竞价交易减 行股票并上市前
吴方敏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超过: 2021/3/17~ 按市场 已持有的股份、 个人资
113,802 股 0.03% 113,802 股 2021/9/12 价格 公司资本公积转 金需求
增股本实施完成
后取得的股份
注:若出现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志斌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刘一鸣先生、财务总监王
锦蓉女士、高级管理人员吴方敏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如下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周志斌先生、刘一鸣先生、王锦蓉女士、吴方敏先生特别承诺:
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
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
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
等原因而改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