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7 证券简称:太平鸟 公告编号:2020-043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9日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根据《公
司法》及《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 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
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
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
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第三十九条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 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时,应当在该事
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股票,但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情形除外。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交
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
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 日内,不得再行
买卖公司的股票,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
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其所持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的次日通知公司,并予公告。
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收购人、
交易对方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并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控制权
变更、权益变动、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关联关系及其变化
等重大事项,答复公司的问询,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
违反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买入在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
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八十三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
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 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
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 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权等股东权利。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第一百〇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 (一)…
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
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 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
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以直接申请披露;
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
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
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二)检查公司财务; 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
… 报告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