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9债券代码:113534 债券简称:鼎胜转债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
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66,773,435.24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4 月 2 日(最近一次披露总股
本的时间),公司总股本 489,162,19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832,438.4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2.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
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0,047,928.9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66,773,435.24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7,832,438.4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铝压延行业的竞争表现出两个特点:第一,我国是铝板带箔产销量最大的国家,国内铝板带箔生产企业较多,整体规模偏小,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均不足,从而导致行业的进入门槛较低,行业集中度低,竞争相对激烈;第二,如上所述,技术创新能力和新产品研发能力的不足导致行业整体以低端产品为主,高附加值产品竞争并不充分,而伴随着终端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对于高端铝板带箔产品的需求加大,由此龙头企业将凭借规模优势、技术与人才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率先实现全球市场布局。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至今发展十分迅速,采取领先一步的市场战略,在较短的时间内成为国内铝箔产品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是国内铝箔市场规模最大的企业,一方面降低了产品的单位固定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在规模扩张过程中,积累经验,通过内向挖潜与技术改造,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规模优势保证了企业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抓住新产品的发展机遇,抢先占领市场,提高了企业的快速供应能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铝压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且由于公司上市晚于其他同行业公司,融资手段较少,公司整体负债中以短期负债为主,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最高水平。公司的规模近几年稳定增长,未来发展需要资金的高强度持续投入,除了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海外市场也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为抢抓国家投资机遇,完成战略布局,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从目前来看,资金已经成为制约本公司
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扩张业务、整合产业链都需要雄厚的资本支持。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铝板带箔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处于转型升级发展阶段。铝加工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是影响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融资成本较高。公司为 2022 年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促进公司实现良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从本公司发展现状看,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关键期。一方面公司营业规模不断扩大,并继续保持稳定、快速增长;另一方面,为贯彻“一带一路”、全面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公司在海外业务及“两新”领域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为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实现“产业链完整、产品结构合理、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强、客户覆盖面广、国际影响力大及引领市场发展方向的世界级铝材加工企业”的发展战略,巩固公司市场占有率等,需要解决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为把握未来市场机会,公司主业拓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随着公司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也大大提高。考虑到当前新冠疫情及国际贸易壁垒对经济及行业的影响及不确定性,公司也需要预留充足的资金。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从留存收益的的使用看,企业赚取的净收益,一部分用于对投资者的分配,一部分形成企业的积累。企业积累起来的留存收益仍归企业所有者拥有,只是暂时未作分配,正确处理分配与积累间的关系,留存一部分净收益以供未来分配之需,平抑收益分配额的波动,有利于确保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