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6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1日、
4月12日、4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嘉信益(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信益”)及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前期披露的重大合同中存在下列风险:1、公告中披
露的预计增加的营业收入为预测数据,存在一定波动;2、预计增加的利润仅为毛利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3、供应链贸易业务实施过程中受中蒙口岸通关政策、煤炭市场行情等多方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11日、4月12日、4月13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公告》(2018-015号公告)(以下简称“重大合同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与神华内蒙古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蒙古国矿业公
司三方签署《国际矿能产品跨境供应链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据已形成的长期煤炭供应关系,以跨境供应链业务形式,三方将继续扩大合作关系,并扩大煤炭产品的供应和分销,将在未来5年内每年度供应300万吨主焦煤及100万吨1/3焦煤产品。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嘉信益和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嘉信益以及实际控制人韩景华先生、孟联女士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五)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增加的营业收入为依据近期平均主焦煤价格预测数据,主焦煤价格的变化受国内主焦煤市场需求规模变化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
(二)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增加的利润为公司根据测算的供应链业务毛利率3.37%计算得出的毛利,仍需要扣除相关期间费用及相关税费,才能得出净利润指标。此外,公司的毛利率受市场环境,供求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较大波动。以上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预测数据,预计增加的净利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三)供应链贸易业务实施过程中受中蒙口岸通关政策、煤炭市场行情等多方因素影响,最终主焦煤供应的数量以及实际为公司增加营业收入和利润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四)本合同中一方涉及境外公司,尽管各主体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蒙双边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国内发生政治动荡、经济环境变化等突发性事件,将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实施或暂停,均有可能对该合同的正常履行构成不利影响。
(五)重大合同公告中披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实施以三方实际结算的交易金额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 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