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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69: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603869: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新智认知        公告编号:临 2021-030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详情参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议案二: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治理规范要求,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胡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鉴于增补公司董事议题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一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查,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6,841,072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5%。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提案人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议案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附件:候选人信息
胡芳女士:1976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南京理工大学本科、硕士学历。2001年加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华为中国区北京代表处联通系统部主任、华为中国区集团广电系统部副部长、中国区企业事业群天津代表处企业部长、中国区企业事业群山西代表处企业部长、企业事业群中国区渠道商务部部长、企业事业群中国区智慧城市业务副总裁;2018 年起担任华为中国区政企数字政府副总裁主管智能城市业务,2019 年任中国区智慧城市业务总裁,同年被城市发展大会评为“中国智慧城市十大影响力人物”,同时也是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产业委员会专家,国家“十三五”智慧城市实践丛书高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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