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股票发行注册制已全面实行,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融资事项效率,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
授予的其他职权。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 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
大会审议。 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
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