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方军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6,415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0.2%。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监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次拟减持股份的监事方军伟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1,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0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281,858.00
股
董事、监事、
其他方式取得:84,557
方军伟 高级管理人 366,415 0.2%
股
员
注:其他方式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式 持期间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
易减 IPO 前取得
持,不 及上市后以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9/9~ 按市场 个人资金需
方军伟 超过: 资本公积金
91000 股 0.05% 2023/3/8 价格 求
转增股份方
91000
式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持有公司股份的方军伟以监事身份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 36
个月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方军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81,858 股已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
可上市流通,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转增股本取得 84557 股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上市流通,方军伟先生迄今未交易公司股票。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方军伟先生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方军伟先生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方军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方军伟先生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