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5 日)收盘价格
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存在较大亏损。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3,693.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4,029.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610.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352.85 万元。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孙公司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乐动科技”)拟以自有资金 8,287.50 万元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全资持股的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炀投资”)持有的北京富荣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荣高科”)51.00%的股权,并与松炀投资签订《海口市乐动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松炀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富荣高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收购股权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乐动科技将直接持有富荣高科 51.00%股权,成为富荣高科的控股股东;同时,公司全资孙公司乐动科技将直接和间接持有金陵乐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乐彩”)合计 53.15%股权,成为金陵乐彩的控股股东,金陵乐彩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及《关于全资孙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或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种环节的法律风险。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本次交易事项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除上述相关内容,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4、经公司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对外购买资产事项风险
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外购买资产事项过程中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
或亏损的风险,或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和项目退出等各种环节的法律风险,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业绩亏损风险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93.1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4,029.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3,610.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4,352.85 万元。若未来公司无法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应对内外部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业绩存在较大亏损风险;
3、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3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 月 5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