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73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8%,通过深圳市前海金兴阳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10,3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7%,通过汕头市新联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54,25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1%。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32,86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60.56%。
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1,52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06%。截至本公告日,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 38,860,000 股,占王壮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总股本的63.16%。
一、本次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的具体情况
1、王壮鹏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
先生通知,获悉王壮鹏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王壮鹏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 7,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38%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42%
解除质押时间 2024年4月18日
持股数量 42,730,5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8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25,86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0.5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64%
王壮鹏先生将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7,000,000 股全部用于重新质
押。
2、王壮鹏先生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壮鹏
先生通知,获悉王壮鹏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
况如下:
是否 占
为限 公
售股 占其 司
是否 (如 是否 质押融
股东名 为控 本次质押股 是,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所持 总
称 股股 数 补充 股份 股 资资金
注明 质押 比例 本 用途
东 限售
类 比
型) 例
广东澄海
王壮 潮商村镇 3.42% 生产经营
鹏 是 7,000,000 否 否 2024.04.18 2025.04.16 银行股份 16.38%
有限公司
合计 - 7,000,000 - - - - - 16.38% 3.42% -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 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占公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王壮鹏 42,730,500 20.88% 32,860,000 32,860,000 76.90% 16.06% 0 0 0 0
王壮加 6,000,000 2.93% 6,000,000 6,000,000 100.00% 2.93% 0 0 0 0
深 圳 市
前 海 金
兴 阳 投 10,366,000 5.07% 0 0 0.00% 0.00% 0 0 0 0
资 有 限
公司
汕 头 市
新 联 新
投 资 合 1,160,000 0.57% 0 0 0.00% 0.00% 0 0 0 0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蔡丹虹 1,000,000 0.49% 0 0 0.00% 0.00% 0 0 0 0
蔡建涛 265,000 0.13% 0 0 0.00% 0.00% 0 0 0 0
合计 61,521,500 30.06% 38,860,000 38,860,000 63.16% 18.99% 0 0 0 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不
存在到期的股份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
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
等。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