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3 证券简称:松炀资源 公告编号:2020-010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
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56 号)的批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1,474,000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2,166,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5,955,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56,210,6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资并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090500 号验资报告,并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公司会同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松炀新材料特种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目前,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对应募投建设内容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667871829296 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 62,295.57
头澄海支行 生纸项目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 111720026736400 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 16,153,912.75
司揭阳支行 生纸项目
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 80020000013685582 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 5,356,857.47
联社澄城信用社 生纸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1089255 年产 18 万吨环保再 61,327,130.84
司汕头分行 生纸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584000021012010005794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530,734.40
圳分行
合计 - - 116,430,931.03
注:2019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上述募
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中不包含公司使用的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待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资金将直接返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67871829296)。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优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原东亚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1720026736400)、汕头市澄海农村
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20000013685582)、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1089255)内的募集资金
本息余额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67871829296),并注销上述原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揭阳支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及英大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本次拟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7871829296)的募集资金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澄城信用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020000013685582)中的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待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 万元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归还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资金将直接返还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7871829296)。
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发生变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不变),公司须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协议重新签订之日起,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签订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安排的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的事宜,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洽谈,签署相应的监管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应的三方监管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部分专项账户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