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0 证券简称:中公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1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立信已连续 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致同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 5,000 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
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 万元;专业技术服务行业审计客户 33 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刘志增,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慧,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苏洋,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投入专业技术的工作量及工作时间,与致同协商确定本年度的财务报表
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合计 4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48 万元,本年度同比下降 16.6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成立日期为 2011 年 1 月 24 日,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立信已连续 9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立信已连续 9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立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立信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立信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原聘任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通过查阅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要求。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同意变更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