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2号)核准,公司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416,038股(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1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98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02,008.80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597,980.04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9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9日出具天圆全验字[2021]00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及存放情况 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77,044,422.00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2)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222,280,826.80
(3)永久性流动资金 0.00
(4)结构性存款买入 400,000,000.0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1)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2)财务费用净收益 8,472,213.16
(3)结构性存款到期 51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3,235,808.36
2021年7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4.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裁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到期日 存款期限 余额(元)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结构性存款 2023 年 1 月 16 日 94 天 90,000,000.00
合计 90,000,000.0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能科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
订(2022 年 4 月),分别经本公司 2012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账号 期末余额(元)
1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21230100100369700 23,062,383.35
2 南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0511220000000404 15,273,460.41
3 北京银行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41392100040676186 34,783,894.83
4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21230100100369812 116,069.77
合计 73,235,808.36
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69700 资金投向是“基于云原生的生
产力中台建设项目”。南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0511220000000404 资金投向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业创新服务云建设项目”。北京银行互联网金融中心支行20000041392100040676186 资金投向是“面向工业大数据应用的数据资产平台建设项目”。兴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321230100100369812 资金投向是“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 11.61 万元为账户资金产生的利息。
三、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期投入总额 222,280,826.80 元,其中基于云原生的生产力中台建设项目投入 106,178,361.54 元,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业创新服务云建设项目投入 58,610,034.74 元,面向工业大数据应用的数据资产平台建设项目投入 57,492,430.52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397,585.8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鉴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了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81,397,585.87 元。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制定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管理制度》。
根据该制度,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了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有资金 174,559,520.74 元。其中,置换投入基于云原生的生产力中台建设项目 80,604,870.39 元,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业创新服务云建设项目
50,962,912.74 元 , 面 向 工 业 大 数 据 应 用 的 数 据 资 产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42,991,737.61 元。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能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能科科技 2022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