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2.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宏股份”)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3 月 17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3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62.00 万股
3、授予人数:25 人
4、授予价格:6.33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共涉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 23.00 万股,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由 29 名调整为 25 名,激励总量由 185.00
万股调整为 162.00 万股。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时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 本总额的比
(万股) 的比例 例
1 鞠恒山 董事、常务副总裁 11.00 6.79% 0.04%
2 毕兴涛 董事、副总裁 11.00 6.79% 0.04%
3 刘彬 董事、副总裁 11.00 6.79% 0.04%
4 孔智勇 董事 8.00 4.94% 0.03%
5 刘勇 副总裁 8.00 4.94% 0.03%
6 杨翠伟 副总裁 8.00 4.94% 0.03%
7 樊鹏 副总裁 8.00 4.94% 0.03%
8 薛春德 副总裁 8.00 4.94% 0.03%
9 寻金龙 董事会秘书 9.00 5.56% 0.04%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 80.00 49.38% 0.31%
人)
合计 162.00 100.00% 0.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
2、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4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 3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9 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3.5 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3 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4.0 亿元。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38 亿元,净利润不低于 4.5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优秀 100%
良好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 年 3 月 19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115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 2021 年 3 月 16
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 25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人民币10,254,600.00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1,62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634,6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8,034,600.00 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58,034,6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股份
登记手续,登记限制性股票 162.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56,414,600 股增加至 258,034,6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0 0 1,620,000 1,620,000 0.6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6,414,600 100.00 0 256,414,600 99.37
股份合计 256,414,600 100.00 1,620,000 258,034,600 100.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