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
[2017]1825 号文《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东宏股份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33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537,203.7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47,403,000.00元后,净募集资金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共计人民币 489,800,700.00 元,上
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3702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东宏股份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4,270.81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177.8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4,709.26 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468.55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8,437.6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2,708.48万元。
综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2,708.48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036.6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工商银行曲阜支行 160800262902045447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4,330,510.89
中国银行曲阜支行 231233864275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6,035,762.65
平安银行济南分行 1500008993026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合 计 70,366,273.5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71.88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利息收入 202.05 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93.16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668,061.2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3,668,061.22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止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年产 2.5 万吨钢丝网增
1 强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 185,780,000.00 3,763,470.00
扩建项目
年产 3.6 万吨聚乙烯
2 (PE)管材、管件技术开 204,020,700.00 29,904,591.22
发项目
合计 —— 389,800,700.00 33,668,061.22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8年12月1日起到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
金额为 20,000 万元;于 2018 年 9 月 4 日归还 10,000 万元,2018 年 11 月 14
日归还 1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期归还;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 8,000 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30 日归还 2,000 万,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归还 2,000 万,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归还 4000 万,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按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收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9月6日,经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6 日公告披露,由于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将管道系统信息
化建设工程及研智慧体验馆建设工程中的多媒体及信息化建设工程理解为“相应
的试验设备及配套装置”募投资金使用部分,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使用募集资
金账户支付了 252.00 万元工程款。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 2018 年度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认为该项目不属于募集资金项目,不应使用募集资金支付,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公司于 2018 年 1 月将该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向山东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报告。
公司通过内部人员培训,加强对募集资金进行谨慎规范的管理,做好过程审核和事后审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对于监管机构出具的意见及相关整改报告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2019 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东宏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德证券认为:东宏股份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