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材料”),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6722078217
3、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4、注册资本:19,724万元
5、住所:曲阜市东宏路1号
6、成立日期:2008年01月21日
7、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类复合管材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件、钢塑类复合管材管件、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加强筋螺旋焊接复合钢管、耐磨复合管、RTP增强热塑性复合管、PPR系列管材管件、PE-RT系列管材管件、PVC管、保温管、钢丝编织增强PE管、高压胶管、双壁波纹管等(含基础设施及民用、燃气用、工矿用、化工用、油田用)及配套管件;管道工程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智能管道系统开发与应用;开发、
制造、销售粘接树脂、色母料、改性功能母料、涂塑粉末等各类塑料专用料;塑料薄膜类、玻璃钢制品类、保温材料类、炮塞的制造、销售;标准件类、钢材类、矿用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1789930508.42元,净资产1468015486.34元;2018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300729682.27元,净利润36871460.6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东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810699939608
3、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4、注册资本:3,300万元
5、住所:曲阜市杏坛路8号
6、成立日期:2013年06月05日
7、经营范围:PE给排水管专用料、钢带管专用料、钢丝管专用料、保温管专用料、PE树脂、PP树脂、PVC树脂、矿用管材双抗专用料、双抗母料、阻燃母料、抗静电母料、阻燃剂、粘结树脂、色母料、吸水母料、聚乙烯涂塑粉末、环氧树脂涂塑粉末、各种改性功能母料、其他高分子功能母料的制造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方新材料100%的股权
9、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3月31日,总资产93564044.20元,净资产31923664.93元;2018年1至3月实现营业收入15284637.33元,净利润241408.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吸收合并东方新材料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东方新材料的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
2、吸收合并完成后,东方新材料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东方新材料业务和全部人员将由本公司承接或吸收。
3、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
4、合并各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各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7、本次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8、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吸收合并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吸收合并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东方新材料的土地、厂房实施公司“新增年产6000吨双轴取向聚氯乙烯(PVC-O)管材项目和新增年产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
2、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和核算环节,降低运营成本。
3、东方新材料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