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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55:华荣股份关于中标平度安信电投200MW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603855:华荣股份关于中标平度安信电投200MW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855        证券简称:华荣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后

              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承包人”)与平度市安信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79,500,000.00 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
披露了《关于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本次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属于履行中标签约义务。

    合同类型及金额:建设工程合同,《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
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EPC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79,500,000.00 元。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
单位章后合同生效,合同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签章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满足工程开工条件,监理人提前 7 个工作
日向承包人发出开始工作通知;2021 年 5 月 30 日完成竣工验收。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拓展 EPC 项目的开发建
设,将对当期和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1. 平度市安信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电投”或“发包人”)是专门为审批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设的公司,其注册资本未实缴,也没有实际经营,合同虽约定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支付方式,但进度款是按照工程进度、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条件向承包人支付,存在发包人不能按期支付进度款的风险;2.发包人的实际控制
人为自然人张健(男,西安周至人),其持有西咸新区泛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投能源”)99.97%股权,泛投能源持有山东协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盈能源”)100%股权,协盈能源持有安信电投 100%股权,其资金筹措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前所述,除预付款外,发包人存在不能按期支付进度款,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公司存在工程进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74%;合同履行后预计产生的净利润为合同金额的 3%至
7%,约 26,385,000.00 元至 61,565,000.00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13.63%至 31.81%;合同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5.28%。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 EPC 合同签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工程名称:平度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

  2、工程地点:平度市明村镇南埠村路/街

  3、合同金额:人民币 879,500,000 元

  4、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5,000 亩,新征建设用地 20 亩,规划建
筑面积 3,100 平方米,新建厂房 3,100 平方米,购置国产设备 200 台套;工艺技术
安装单晶硅 70 万块。此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农业与高支架结合建设 200MWp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经过逆变器升压,通过 35kV 集电线路至新
建升压站汇集 35 千伏母线侧经主变升压,以 220 千伏电压等级接入青岛电网 220
千伏变电站,接入距离约 35 公里。

  5、项目进度:安信电投已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与明村镇人民政府签订《平度
安信电投 200MW 平价光伏上网项目土地租赁合作协议》,承租了本项目建设所需
用地,并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支付了 500 万元定金,该定金在本项目正式开工建
设之日起转为租金并开始计算租期。


  6、需要履行的审批手续:2020 年 5 月 29 日,本项目已经平度市发展和改
革局备案(项目统一编码:2020-370283-44-03-000427);2020 年 8 月 24 日,
国网青岛供电公司经济技术研究所已出具“青电经规评[2020]第 42 号”《平度安
信电投 200MWp 平价光伏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2020 年 9 月 1 日,青岛
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已出具“平环审[2020]188 号”《关于平度市安信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平度安信电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发包方进行项目建设。

  7、竣工日期:2021 年 5 月 30 日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平度市安信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健

  5、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明村镇蓝莓大道 150 号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电力供应;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施工(凭资质经营);新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安信电投专门为本项目设立,注册资本未实缴,没有实际经营。安信电投是协盈能源于 2019 年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专门用于审批本项目所设立,目前没有实际经营,为保证安信电投能按约履行 EPC 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协盈能源已将其持有的安信电投 100%的股权质押给公司,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8、安信电投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对方企业母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协盈新能源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张健

  5、注册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 1399 号中央公馆(绿城国际)二期 27
号楼 1 单元 05014 室

  6、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化用品、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通讯设备、日用品、塑料制品、仪器仪表、蓄电池、电源、电线电缆的销售;工程技术咨询;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安信电投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张健,系泛投能源、协盈能源、安信电投的法定代表人,张健持有泛投能源 99.97%股权,泛投能源持有协盈能源 100%股权,协盈能源持有安信电投 100%股权。

  8、安信电投、协盈能源、泛投能源均是为了审批光伏电站所设立的项目公司,没有实际经营,没有财务数据,其和实控人张健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 879,500,000.00 元

  2、工程款支付:

  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以下材料审核无误后 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20%的预付款:(1)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函;(2)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 2 个月内有效或已完成工程量价款超过预付款额度时,保函退回;(3)金额为本次实际支付价款等额的
财务收据;(4)承包人对发包人设备投保的保单原件(如有)。

  ②工程进度款:

  建筑安装工程部分:结算周期内完成建筑安装工程进度价款的 6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证书、财务收据及发票后 15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 60%;建筑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移交材料和财务收据后 15 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95%;项目完成环保、水保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后 15 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 97%;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1 年后 15 日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等额质量保函,发包方
一次性支付剩余 3%的质保金,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2 年后 15 日内退还
质量保函。

  设备部分:组件由承包人分批次采购,每批次组件到货并提供相关材料后30 天内支付组件款的 70%;工程试运行和移交生产验收通过且发包人取得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或认证报告,发包人提交相关材料后 30 天内支付至该批次组件
款的 95%,留 5%作为质保金;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1 年后 15 日内,向
发包方提供等额质量保函后,发包方一次性支付组件款 5%的质保金,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2 年后 15 日内退还质量保函。

  其他设备:承包人交货完成,发包人及监理审核无误且承包人提交相关财务资料后 30 天内,发包人支付该设备总金额的 60%;工程通过试运行验收,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审核无误后 15 天内支付该设备总金额的 10%;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发包人凭承包人提交的财务资料并审核无误后 15 天内支付该设备总结算价的 95%,留其他设备总结算价的 5%作为质保金;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1 年后 15 日内,向发包方提供等额质量保函后,发包方一次性支
付其他设备款 5%的质保金,项目通过试运行并移交生产满 2 年后 15 日内退还质
量保函。

  勘查设计服务:初步设计通过收口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勘查设计服务费的 30%;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部完成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勘查设计服务费的 70%;在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后 15 个工作日内,承办人满足合同规定要
求,支付到勘查设计总结算价 95%,留勘查设计总结算价 5%的质保金;在承包人履行完成自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报告签发之日起 24 个月的缺陷期责任后 15个工作日内,经检查无设计缺陷等时,退还质量保证金。

  3、违约责任

  (1)承包人如发生根本性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承担工程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纠纷处理期间增加的资金财务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再次招标费用等直接损失的,承包人还应负责继续赔偿。

  (2)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经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 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既可以全部解除,也可以部分解除,均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承包人时,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合同自然终止。部分解除的,发包人有权将部分工程量调整给其他施工单位实施,并相应扣减该部分工程价款。发包人采取的措施并不减轻或者免除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工程合同总价的 5%,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3)由于主要设备(组件、逆变器、箱变、支架、电缆、升压站一次及二次设备)未按承诺的交货时间逾期到货,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的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每逾期一天违约金为该设备合同价的 1‰,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该设备合同总价的 5%

  4、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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