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19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19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68,000,0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
人民币439,799,966.5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20,395.32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679,571.23 元。募集资金已
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希会验字(2021)0039 号)。公司已开设专户对上述募集资 金进行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 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 PPP 项目(以下
简称“金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投入 已累计投入数额 募集资金账户
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含置换预先投 余额
入部分)
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
1 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 304,275,699.87 71,243,771.14 233,031,928.73
貌一条街建设 PPP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30,403,871.36 130,403,871.36 0.00
合计 434,679,571.23 201,647,642.50 233,031,928.73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手续费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2,243,181.14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贵州金九金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九金”)募集资金专户可用余额为
233,031,928.73 元。根据公司和贵州金九金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目前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充分测算后,目前公司已将 9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以注册资本金及借款的形式注入贵州金九金,加上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2,243,181.14 元,能够满足该募投项目目前建设期的资金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正平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正平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0,000.00 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