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4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18年4月13日在公司10楼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
〔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
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
表。
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年度募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重大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03,736.91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039.39元,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8,000,060.00元。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控
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同意
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购买产品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青海金阳光特种钢材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锚杆和配套配件,总价不超过15,000,000.00元人民币。
关联董事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对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议案获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