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
共计派发人民币8,000,060.00元。
●审议结果: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一次定期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303,736.91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当年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现金 分红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 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7,039.39元,以2017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003,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8,000,060.00元。分配后的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实施现金分红是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提出的2017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是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的,是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所处的行业特性、发展战略及资金的支出安排情况下制定的。同时,公司上市之后借助资本市场加快战略布局,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了公司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全领域、全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因此需要充足且稳定的现金流支撑投资类项目的开展和公司项目建设。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以及2018年度多个项目的施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的预案》,
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