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017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 股普通
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 2024 年第一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80.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921.216 万股的
2.45%。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部分。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有效期内。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权益合计 584.00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 980.00 万份
股票期权,合计为 1,56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39,921.216 万股的 3.92%。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
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谷水路 298 号
法定代表人:郑安政
注册资本:39,921.216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676183847X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5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艺术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
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羽毛(绒)及制品制造;家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百货销售;鞋制造;箱包制造;鞋帽批发;
鞋帽零售;箱包销售;鞋和皮革修理;体育用品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
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
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
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
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
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总资产 3,061,627,039.02 3,917,406,550.70 4,729,296,639.09
营业收入 2,263,177,288.23 3,077,827,437.47 3,594,451,91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868,628.89 69,729,971.43 197,521,77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87,952,306.63 83,318,396.66 150,187,905.4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76,172,555.87 2,638,890,146.76 2,741,768,264.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2 0.18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06 2.59 6.83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会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郑安政、陈克川、郑安坤;独立董事平衡、王军、苏葆燕。
2、监事会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孔琦、周凌、吴春梅。
3、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分别是:郑安政(董事长兼总裁)、肖文超(副总裁)、吕鹏飞(财务总监)、唐普阔(董事会秘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和原则
(一)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控股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和核心团队共同发展,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本激励计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遵循自主决定,自愿参加,公司不以强行分配的方式强制参加激励计划。
3、利益共享原则
本激励计划与控股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挂钩,强化公司共同愿景,紧密绑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与股东的长期利益。
三、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数为 980.00 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99,212,160 股的2.45%。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部分。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在有效期内。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权益合计 584.00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 980.00 万份股票期权,合计为 1,564.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99,212,160 股的 3.92%。
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条件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 人,包括控股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时已与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与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公
获授的股票期
姓名 职务 授出权益数量 告日公司股本总
权数量(万份)
的比例(%) 额比例(%)
宋平 总经理 380.00 38.78 0.95
管佳良 大健康事业部
130.00 13.27 0.33
负责人
夏红 运营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