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4-01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
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克川先生、郑
秀萍女士(以下统称“转让方”)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与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杏海洋星 1号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该私募基金的份额持有人为郑秀萍女士及陈泓轩先生,陈泓轩先生为陈克川先生与郑秀萍女士之子。陈克川先生出于个人资产规划原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6%)转让给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郑秀萍女士出于个人资产规划原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5%)转让给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转让方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20,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1%;
转让方增加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一致
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其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克川、郑秀萍、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与郑安政、郑安
坤、郑安杰、金素芬(金素芬为财通证券资管智汇 9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财通资管计划”)唯一受益人,其与郑安政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克川先生和郑秀萍女士的通知,出于个人资产规划需要,陈克川先生和郑秀萍女士与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于2024年3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陈克川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6%)以4.9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转让总价款为67,758,000元;郑秀萍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以4.9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转让总价款为34,370,000元。陈克川先生和郑秀萍女士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1%。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 转让方
姓名 陈克川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67***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姓名 郑秀萍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303231970***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和
否
地区永久居留权
2. 受让方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 1 号私
名称
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四平公路
注册地
468 弄 14 幢 17 号
法定代表人 林乔松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58230X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2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2 月 2 日至 2035 年 2 月 1 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518 号含笑路 80 号金鹰大厦 A
通讯地址
楼 1104A 室
联系电话 021-68823293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陈克川、郑秀萍、阿杏海洋星1号基金与郑安政、郑安坤、郑安杰及金素芬(金素芬为财通证券资管智汇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唯一受益人,其与郑安政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陈克川先生、郑秀萍女士与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于 2024 年 3 月 6 日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及《一致行动关系》。陈克川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3,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6%)以
4.9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转让总价款为 67,758,000 元;
郑秀萍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5%)以 4.91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阿杏海洋星 1 号基
金,转让总价款为 34,370,000 元。转让方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20,8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1%。本次转让完成后,阿杏海洋星 1 号基金持有公司 5.21%
的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郑安政 130,165,218 32.61 130,165,218 32.61
陈克川 55,206,300 13.83 41,406,300 10.37
郑安坤 44,100,000 11.05 44,100,000 11.05
郑安杰 27,048,000 6.78 27,048,000 6.78
郑秀萍 7,000,000 1.75 0 0
财通资管计划 21,000,000 5.26 21,000,000 5.26
阿杏海洋星 1
0 0 20,800,000 5.21
号基金
合计 284,519,518 71.27 284,519,518 71.27
注:
1.上述表内合计值若与各分项累计计算值有差异,为合计值取四舍五入原因 所致(下同);
2.财通资管计划的唯一受益人为金素芬,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 安政先生为夫妻关系。
二、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统称“甲方”):
甲方 1:陈克川
甲方 2:郑秀萍
受让方(以下统称“乙方”):
乙方: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阿杏海洋星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1、股份转让
1.1 甲方 1 陈克川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3,800,000 股给
受让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甲方 2 郑秀萍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7,000,000 股给受让
方,占公司总股本的 1.75%,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受让方合计受让 20,800,000 股安正时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1%。
1.2 转让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股份转让比例以及股份转让总价款不变,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安正时尚”股份因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票归受让方所有);如发生现金分红事项的,标的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应归属受让方,如果该等现金分红已经支付给转让方的,受让方有权在应支付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中扣除与现金分红相等的金额,或者要求转让方将该等现金分红立即支付给受让方。
2、转让价款
甲方与乙方协商,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20,800,000 股,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91 元/股,交易总价为人民币 102,128,000.00 元(大写:壹亿零贰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数 转让比例 转让单价 转让对价
(股) (%) (元/股) (元)
1 甲方 1 13,800,000 3.46 67,758,000.00
乙方 4.91
2 甲方 2 7,000,000 1.75 34,370,000.00
合计 20,800,000 5.21 - 102,128,000.00
3、支付方式和过户方式
3.1 股份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
①乙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的收
款账户支付 10%转让价款,即合计人民币 10,212,800.00 元(大写:壹仟零贰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②乙方应在在双方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份的转让确认书后 30 个交易日内,向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支付 50%转让价款,即合计人民币51,